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新进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4〕97号)和省高师中心《关于2014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安培〔2014〕1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14年滁州市高校新进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1、2014年补充到滁州市各高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包括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以及高校博士毕业研究生),非教学系列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可参加培训。
2、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学科门类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的教师,在校期间修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注:学业成绩登记表显示的课程名称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并考试合格者,参加新教师岗前培训,可免修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
二、培训形式与内容
2014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采取脱产集中培训、校本培训与在线学习三者有机结合的方式进行。
脱产集中培训:主要开设《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教学科研方法论》以及教师教学ppt制作等课程。
校本培训:主要有校情校史校规讲座、教学设计与教案编写、教学评价方法、教研科研项目申报、文献检索及微格教学训练、名师教学观摩等内容;另安排其它专题讲座和报告4-6场。
在线选修:按省高师中心要求,学习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推出的《青年教师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高校新入职教师教学适应性培训》、《现代教育技术在高校教学中的应用》、《高校教学理念、教学方法与实践(文,理)》4门网络在线课程。
三、培训日程安排
1、7月10日前,滁州学院人事处集中办理新教师岗前培训报名手续;在滁其它高校将岗前培训教师报名汇总表报滁州学院人事处。
2、8月11日开始集中上课,9-10月安排系列讲座及其它培训活动。
四、考试与考核
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成绩,继续实行平时考核与结业考试相结合的办法综合评定。平时考核成绩与结业考试成绩必须同时达到60分以上,方可认定培训合格。平时考核成绩根据《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平时考核指标一览表》(见附件1)评定,结业考试参加全省统考。
1、岗前培训日常考核。具体为:
(1)听课出勤考核及课程作业考核,由滁州学院人事处组织管理。
听课出勤考核:学员应按培训计划参加各次课堂教学及讲座,按时上课、下课,不无故迟到、早退和旷课,出勤率根据《课堂签到表》得出,具体按照《安徽省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若干规定》(附件2)执行。
课程作业考核:参训教师须在结业考试前提交5项作业(课程大纲1份,授课教案1份,教学PPT 1个,10分钟左右的“微课教学”录像1个,教研或科研申报书1份),由人事处成立专家组通过考评以百分制逐一得出,并按各自权重比例汇总成平时成绩。
(2)网络在线课程考核,由省高师培训中心组织管理并考核,学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主完成网络在线课程培训。
2、岗前培训结业考试拟定于12月初举行。由省教育厅及省高师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命题、考试、评分。
五、相关要求
1、2014年岗前培训的形式和内容较往年有较大变化,主要在自主培训内容、平时考核等方面突出了实践技能运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新教师岗前培训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基础环节和重要内容。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先培训,后上岗”等规定,确保新教师岗前培训的效果。
2、按照省高师中心相关规定,2014年岗前培训收费标准为:培训费400元(集中培训费每人200元、在线课程培训费每人200元),培训管理、考试、发证费每人140元,《高等教育学》等五本新编教材折价后每套103.5元。滁州学院新教师首次参加岗前培训及考试的各项费用由学校承担,如重修或补考,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附件:1、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平时考核成绩测评表
2、安徽省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若干规定
3、2014年滁州市高校新进教师岗前培训计划
滁州学院
2014年6月18日
附件1: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平时考核指标一览表
考核指标 | 考核权重 |
培训出勤率 | 40% |
提交课程实施大纲1份 | 10% |
提交授课教案1份 | 10% |
提交教学PPT 1个 | 10% |
提交“微课教学”录像1个 | 20% |
提交教研或科研申报书1份 | 10% |
附件2:安徽省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若干规定
为了保证高校新教师参加岗前培训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维护正常的培训管理秩序,顺利完成学习任务,取得优良成绩,特作如下规定: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以及培训单位的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秩序。
二、文明礼貌,为人师表,进入教室应自觉遵守课室管理规定和相关制度,仪表端庄,衣着整齐,保持课室内卫生整洁,不得携带食物进入课室,不得在上课时扰乱课堂秩序。上课期间须将手机等通讯设备调至震动或静音。
三、尊重授课教师,服从授课教师管理,按照教学计划认真学习,在主讲教师及班主任指导下努力完成学习任务。
五、自觉参加考勤,按时上课、下课,不无故迟到、早退和旷课。凡下列情况者,将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并须重修该门课程:
1. 请假时间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时数三分之一;
2. 旷课半天以上(含半天);
3. 迟到、早退(20分钟内)累计达到3次;
4. 由他人冒名顶替上课。
六、在脱产集中培训期间,一律不得请事假,因故必须请假时,须符合以下条件并履行相关手续:
1. 因病不能坚持上课者,须开具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
2. 因承担学校临时重要工作(时间和人员具有不可替代性)不能坚持上课者,须经原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开具加盖公章的证明(培训点学校由所在单位院长和书记签字批准);
3. 原则上不予请事假,确因突发性的、不及时处理后果较严重的、无法委托他人代为处理的个人事务等事由请假,须提供相关证明;
4. 请假须本人提前办理,将请假条及证明材料交给原学校人事处,经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批准后方可请假。
七、考试作弊者,取消该门课程考试成绩,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岗前培训考试;学员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经批准可以缓考一次;擅自缺考者,成绩以零分计,须重修缺考课程;考试不及格的课程,可以在下一次考试中补考,经补考仍不及格的,须重修该门课程。
八、进修学习结束,岗前培训成绩合格者,由安徽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审核后,统一办理结业证书。
附件3:
2014年滁州市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计划
授课课程 | 主讲教师 | 授课时间 | 计划时数 | 备 注 |
高等教育学 | 宋德如教授 | 8月11日、13日、15日全天,18日上午 | 28学时 | 培训时间: 上午:8:30-11:30 培训地点: 滁州学院综合楼二楼学术报告厅 |
高等教育心理学 | 卞佩峰 高级实验师 | 8月12日、14日、16日全天,18日下午 | 28学时 | |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 汪才明教授 | 8月19日全天、21日上午 | 12学时 | |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 | 郑爱龙副教授 | 8月20日全天、21日下午 | 12学时 | |
教学科研方法论等讲座 | 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等负责人 | 8月22-25日 | 8-10学时 |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滁州学院综合楼二楼学术报告厅 |
专题报告与讲座 | 校领导、外聘教授等 | 9-10月 | 6-8场次 |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