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4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代表作相似性检测和同行专家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及申报人:
根据省教育厅皖教秘人〔2014〕91号和省教育评估中心皖教评函〔2014〕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4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作相似性检测和同行专家鉴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交代表作人员范围。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2014年我校申报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和校内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人员,均须参加代表作相似性检测与同行专家鉴定,检测与鉴定结果作为省厅和学校评议推荐、评审及聘任的重要参考。检测与鉴定结论有效期两年,2013年已送鉴定且结论符合要求人员,本年度可不再提交;如申报人申请重新鉴定,则以最新结论为准。
二、提交代表作要求。申报正高和副高人员须分别提交论文代表作3和2篇,以论文破格申报的须增加代表作1篇,申报人须郑重承诺所提交的检测、鉴定论文与公开发表论文一致。
三、代表作相似性检测。所有送检论文代表作须提供电子稿,word、txt、pdf、caj格式均可;各申报人在提交电子稿的同时,填报《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准确填写论文(论)著题目、发表(出版)期刊名称、发表(出版)日期(具体到月)等信息; 2013年已送检的论文请在备注栏中注明。
四、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申报人须认真填写《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并附上代表作复印件,一式3份。在填表时,要注意保持表格的工整性,不能随意调整格式,空间不够的可增加页面;打印表格时,用A4纸张正反双面打印;提交的代表作复印件,应包含论文所刊登杂志的封面、目录、正文及版权页,复印件中涉及作者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的须掩盖。
五、代表作检测与鉴定费用。论文代表作相似性检测费用由学校统一支付,同行专家鉴定费用由本人自理。今年鉴定费用仍按去年标准预收,每位申报人900元,支付三位鉴定专家,鉴定费由申报人据实支付、多退少补。
请各院(部)及时通知到所属申报人员,于6月17日(周二)前将本单位申报人员《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个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及代表作复印件等统一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至renshichu@chz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doc
2、《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doc
人事处
2014年6月11日
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