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关于做好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4-05-26浏览次数:308

 

 

滁 州 学 院 文 件

校政人〔2014〕9号

 



滁州学院关于做好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各部门:

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教资〔20144号文件通知,我省2014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启动。现就做好我校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工作政策

今年,我省高校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员范围、认定条件、工作流程等有关要求,按照教资〔20132号文件(摘要附后)执行。

二、认定工作时间及流程

1526日—68日,申请人进行网上报名。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无法补报。

266日—68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69日—10日,申请人将认定所需材料提交校教师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进行现场确认。

46月9日—621日,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5624日—625日,校教师资格领导小组进行认定,认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7日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671日—72日,学校以公文形式将认定工作情况总结上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材料装订归档。

三、申请认定所需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由本人填写,院(部)党组织鉴定并加盖公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教务处出具的2011年以来承担一年以上教学任务的任课通知书;

    8.《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9.近期本人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证件照2(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同底)。 

   以上材料中,《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从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体检表》从人事处网站下载(体检时自行携带至体检医院,结束后由医院统一转交人事处),均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四、有关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工作,及时通知到所属申请人员,学习、了解认定政策和流程,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准备申请材料以及现场确认等(过期系统将自行关闭),切实做好本年度我校教师资格的申请工作。

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认定条件和程序,依法开展认定工作,严把材料审核关,明确材料审核责任人,杜绝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等情况发生。

 

附件:教资〔20132号文件摘要

                                                                          滁州学院

                           2014522

 

(此件主动公开)

 

1、 教资【2013】2号文件摘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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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人事处       发文日期:2014年05月23日

                                  印数:5

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