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部合同制聘用人员:
接滁州市劳务合作中心通知,从2014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单位月缴费比例由1.2%调整为2%,生育保险单位月缴费比例由0.48%调整为0.8%,其余均不变。从2014年1月1日起学校按上述新标准代缴各项保险。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4年1月10日
终审人:renshichu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14-01-10浏览次数:686
校本部合同制聘用人员:
接滁州市劳务合作中心通知,从2014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单位月缴费比例由1.2%调整为2%,生育保险单位月缴费比例由0.48%调整为0.8%,其余均不变。从2014年1月1日起学校按上述新标准代缴各项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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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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