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滁州市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的通知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13-11-22浏览次数:318

 

各有关人员:

根据安徽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滁州学院人事处近期将在省教育厅及高师中心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2013年滁州市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结业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11月30日上午9
001100 《高等教育学》(闭卷)

1130下午200400 《高等教育心理学》(闭卷)

121上午8001000《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闭卷)

121上午10201220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开卷)

考试地点:滁州学院会峰校区逸夫楼三号楼二楼(YF3201YF3203YF3205)。

二、考试要求

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结业考试是由省教育厅、省高师培训中心组织统一命题、考试及评分,重在检验新教师利用高校教育教学知识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请各位教师认真践行“为人师表、率先垂范”,围绕《考试纲要》和教材做好复习、迎考准备,切勿胡乱猜题、听信传言;考试中须遵守考场纪律、杜绝一切作弊行为。凡有抄袭夹带资料嫌疑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记入考场记录上报;凡携带手机及电子产品者,一经发现,不论是否开启均视同作弊。

特此通知

附:《安徽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考场规则》

                      

                      滁州学院人事处
                          2013年11月22

 

 

安徽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考 场 规 则

一、学员必须提前十分钟进入考场,按编定的座位入座,保持安静,听从监考人员管理。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按旷考处理。考试三十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二、考前必须严格清场,学员不准携带书包、教材、参考资料、笔记本、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如上述物品已带入考场,应集中放置在讲台上或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手机及所有能上网的电子产品一律关闭并集中封存。

三、答题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不许用铅笔。字迹须工整、清楚。答题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除在试卷规定位置填写本人姓名等外,不得作其他任何标记。

四、如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可举手询问,但不得对试卷中疑难问题询问。

五、学员应认真、诚实、独立完成答卷。

如下行为均属作弊行为:

1、凡交头接耳(不论是否涉及考试内容)、旁窥、夹带资料入场不主动交出者;

2、有意让其他考生抄袭自己的答案,或传递、翻看夹带的书籍材料、笔记者;

3、互换试卷,请人代考或冒名顶替别人考试者均属作弊行为(包括作弊未遂及串通作弊);

4携带手机及电子产品者(一经发现,不论是否开启均视同作弊)。

违反考场纪律和有作弊行为的,试卷作废,记入考场记录。情节严重者,建议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六、本规则适用于我中心举办的各类培训考试。

 

安徽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