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安徽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及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资〔2013〕2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现场材料审核,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评议,拟认定以下55位同志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名单附后)。现予公示,公示期7天(自2013年6月26日至2012年7月2日止)。
公示期间,对此认定结果如有异议,请向校纪委、监审处或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反映并提供详实材料。
滁州学院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人事处代章)
2013年6月26日
附:
滁州学院2013年拟认定具备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单
(55人,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罗 伟、余晓美、王 涛、吴 见、王 妮、胡玉林、董 艳、董艺凝、
韩传强、陈晓曦、梁华群、叶盛世、王诗根、李晨晨、周 园、贾玉叶、
祁 辉、时晓杰、卢淑群、周海军、张巧云、李 磊、苏金文、刘玉婵、
欧阳红寅、曹 炜、关 晶、王永贵、赵维萍、陈志宏、刘 洋、辛玉军、
吕嘉捷、董津津、陈奕霏、程 艳、舒玉春、陈祥薇、应 英、黎 明、
刘 雨、王 彬、朱海雪、吕 武、陈庆宾、骆玲玲、李晓春、张 瑾、
徐言亭、秦 峰、刘世平、朱金鑫、陶 涛、宋 冰、陈嘉文
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