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 州 学 院 人 事 处 院人函〔2013〕28号 |
关于做好2013年上半年挂职锻炼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
各院(部): 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挂职锻炼工作的暂行规定》(院人〔2012〕22号)文件精神,现就2013年上半年挂职锻炼期满教师集中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纳入学校2012/2013学年教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由各院(部)选派赴政府部门、企事业等单位挂职锻炼、已完成预期计划和任务的教师。 二、考核程序与材料 1、教师个人向所在院(部)提交书面总结,包括《滁州学院挂职锻炼教师考核鉴定表》1份、《滁州学院挂职锻炼教师出勤考核通报单》1份以及挂职期间所取得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须附挂职锻炼单位给予的书面评鉴意见)。 2、各院(部)核实教师挂职情况,听取挂职单位意见,并形成初步考核意见(考核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不超过20%)。 3、学校考核组集中考核,重点考察教师挂职计划中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查看个人总结材料,听取院(部)的考核评价意见。 4、学校考核组确定考核结论,人事处兑现相应待遇,整理归档材料。 三、有关要求 各院(部)要认真组织落实选派教师挂职锻炼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帮助挂职教师解决实际困难,使教师兼顾校内外两个岗位工作,培养锻炼多种能力,提高应用型教师队伍建设水平。 请各院(部)认真做好挂职锻炼的期满考核工作,及时通知相关挂职教师参加考核,7月20日前各院(部)汇总考核材料并集中报人事处,相关表格请从人事处网站下载。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3年6年24日 |
主题词:
主办单位:人事处 | 发文日期:2013年06月25日 |
印数:5
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