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 州 学 院 人 事 处 院人函〔2013〕25号 |
关于做好我校2013年正、副教授及高级实验师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工作的通知 |
各院(部)及申报人: 根据省教育厅皖教秘人〔2013〕65号文和学校院人〔2013〕26号文件,我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议、推荐工作已经启动。现就今年申报正、副教授及高级实验师人员论文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提交代表作要求。申报教授须提交论文代表作3篇,申报副教授、高级实验师提交代表作2篇,以论文破格申报的须增加1篇鉴定论文,申报人须郑重承诺所提交的鉴定论文与之前检测论文、公开发表论文一致。在填写《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时,要注意保持表格的工整性,不能随意调整格式,空间不够的可增加页面;打印表格时,用A4纸张正反双面打印;提交的代表作复印件,应包含论文所刊登杂志的封面、目录、正文及版权页,复印件中涉及作者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的须掩盖。 二、代表作鉴定专家要求。每位申报人的代表作将邀请3位同行专家分别做出鉴定,申报教授的须聘请3位同行教授(正高)鉴定;申报副教授及高级实验师的,至少聘请2位同行教授(正高)、1位副教授(副高)鉴定。 三、代表作鉴定结论。根据省教育厅要求,鉴定结论将作为省高评会评议、评审的重要参考,原则上对鉴定结论出现“尚未达到”的实行“一票否决”。鉴定结果有效期为两年,2012年已将代表作送出鉴定的申报人,本年度可以不再鉴定;如申报人申请重新鉴定,则以最新鉴定结论为准。 四、代表作鉴定费用。代表作鉴定费用由本人自理,今年鉴定费用仍按去年标准预收,每位申报人900元,支付鉴定的三位专家(每人300元),鉴定费由申报人据实支付、多退少补。 请各院(部)通知到所属申报人员,于6月21日(周五)前将《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从人事处网站下载)和须鉴定的代表作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3份,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3年6月9日 |
主题词:职称 高级 代表作 鉴定 通知
主办单位:人事处 | 发文日期:2013年06月09日 |
印数:5
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