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 州 学 院 文 件 院人〔2013〕26号 |
关于做好我校2013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议、推荐和校内副教授待遇评定工作的通知 |
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皖人社秘〔2013〕141号和省教育厅皖教秘人〔2013〕65号等文件通知,我省2013年 一、有关政策 1、2013年我校正、副教授及高级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议、推荐标准,执行省教人〔2009〕1号和皖教人〔2010〕1号文件,有关政策要求按皖教秘人〔2013〕65号文件执行。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议、推荐标准按省人社厅与各系列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文件执行。 2、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核准滁州学院岗位设置方案的函》(皖人社函〔2010〕199号)文,我校设置教授岗位42个、副教授岗位133个,其他系列高职12个。经梳理,目前我校教授空岗7个,副教授空岗13个,其他系列副高空岗2个。我校2013年正、副教授等高职评议、推荐将在空缺岗位限额内,竞争择优、排序推荐。 3、2013年,我校将试行在副高专业技术职务评议、推荐中,按“竞争、择优”原则,由校学术委员会评定一批优秀青年教师享受校内副教授待遇,评定标准按我省职评推荐有关政策执行,指标按申请校内副教授待遇人员的2/3计算。其他系列校内副高待遇评定工作,待下半年学校充分调研论证后,参照校内副教授待遇评定情况实施。 4、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我校专职辅导员申报高校思政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坚持工作实绩、科研能力和研究成果相结合的原则,由学生处单独组织评议和排序推荐。 5、2013年申报正、副教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校内副教授待遇评定人员业绩成果及奖励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20日,任职时间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二、评议推荐程序与日程安排 6月14日前 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院(部)学术委员会分会负责本单位评议、推荐工作,相关部门成立职评工作小组负责其他系列评议、推荐(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申报人回避);各单位将学术委员会或职评工作小组成员及申报人员名单报人事处; 6月21日前 申报教师和实验系列高职人员将论文代表作及同行专家鉴定表送人事处; 7月5日前 人事处组织申报人论文代表作的相似性检测和鉴定; 7月10日前 教务处牵头各院(部)开展教学考核并完备相关材料;各单位组织申报人材料接收、审核、公示及业务述职,开展评议和排序推荐,推荐结果公示不少于5天。 7月11-12日 各院(部)将排序推荐结果、连同申报人材料、《申报人员情况简明登记表》(含电子版)等报送人事处;教务处将教学考核结果材料统一汇总报人事处。 7月13-15日 教务处、科技处负责对相关材料审核、确认,人事处汇总整理。 7月16-18日 校学术委员会评议正、副教授推荐人选;同时,评定享受校内副教授待遇人选。 7月19日以后 评议推荐及待遇评定结果在全校公示7天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人事处协助推荐人员整理材料,如期上报省厅。 三、应提交的申报材料 (一)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系列 1、《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2份(送省厅前暂提交1份) 2、《高教系列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表》30份(送省厅前暂提交1份) 3、《申报人诚信承诺书》1份 4、《滁州学院副教授待遇申请表》1份(未填报者视同放弃申请) 5、各类证书复印件:职称外语及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免试材料)、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及聘任证、科研成果证书、获奖证书等各类证书复印件。(以上证书、证明等材料由所在单位查验原件,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6、教学方面材料:公开发表的本学科教学研究论文1篇(高级实验师提供实验综述报告),经教务处审核的《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 7、任现职以来个人述职报告及其评议意见 8、承担科研、教研任务的项目书及批文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复印件一式1份,提交的论文复印件编以序号和目录,由科技处统一出具检索报告;三类及以上论文(三类论文中本科高校学报除外)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检索证明(目前省内仅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和省科技情报所)。 10、申报教授职务者提供学术讲座及指导研究生或青年教师材料复印件,申报副教授以上人员作为导师组成员、教学或科研团队成员以及相关工作的证明材料。申报高级实验师提供指导中、初级人员进行实验技术或实训工作和学习的相关材料。 11、论文代表作鉴定意见 (二)其他专业技术系列 1、《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1份 2、《申报人诚信承诺书》1份 3、按各系列主管部门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2013年尚未下发开评通知的,按2012年相关厅(局)高职评审通知要求提交。 以上各系列申报材料在校内评议、推荐时,按材料总目录、分目录清单简单装订成册(表格除外)。报送相关省厅时,严格按指定顺序或相关要求装订成册。 四、其他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并严格执行省厅职称评审相关文件,加强宣传,坚持正确的职评导向,以资格条件为依据,规范推荐程序,严格公示制度,维护职评工作的严肃性,将职称评审与本单位学科专业、师资队伍建设相结合。各单位要深刻领会学校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所属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本年度我校职评工作顺利开展。 2、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政策,2009年以前在高校从教的应届硕士研究生须任教满7年,即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高校教学工作满2年后,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高校教学满1年、累计工作满3年后,受聘讲师满5年,方可正常申报副教授职务评聘。 3、本年度,我校腾空的其他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个。本着“对岗申报、公开公平”的原则,腾空岗位将面向我校教师系列以外的其他所有专业技术系列,竞争择优、排序推荐。评议、推荐工作由校学术委员会负责,以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为依据,综合申请人的业绩贡献、学术水平及学历资历等评价内容。经学校评议、推荐至省厅参加2013年度高职评审未通过的人员,2014年学校将不再推荐。 4、经校学术委员会评定享受校内副教授待遇的人员,仅限于校内津贴按副教授岗位标准执行,现行工资标准不变,也不涉及任职资格及年限认定、资格与聘任证书发放等事宜。当学校有副教授岗位空缺时,须重新按程序申报、参加任职资格评审。 5、各单位要及时将省厅文件及本通知精神传达给所属教职工,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按要求做好本年度我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议、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学术道德规范,反对不正之风,防止弄虚作假,确保本单位上报的材料和推荐人选不存在争议。 论文代表作相似性检测和同行专家鉴定等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请申报人关注电子政务平台和校人事处网站。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及本通知附件可从安徽教育人事网或校人事处网站查询、下载(申报正、副教授与高级实验师的各种表格通用),对文件条款如有疑问可向相关职能处室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 1、省教育厅皖教秘人〔2013〕65号文件及其附件 2、滁州学院2013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明登记表 3、滁州学院副教授待遇申请表 滁州学院 2013年6月9日 |
1、 2013高职评审附件-皖教秘人〔2013〕65号文附件.zip
2、 滁州学院2013年申报高职简明情况汇总表-表样.xls
3、 滁州学院副教授待遇申请表.doc
主题词:职称 高级 推荐 待遇 评定 通知
主办单位:人事处 | 发文日期:2013年06月09日 |
印数:5
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