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 州 学 院 文 件 院人〔2013〕24号 |
关于做好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
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教资〔2013〕2号文件通知,我省2013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启动,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校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工作政策 本年度,我校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认定条件以及有关要求等,按照教资〔2013〕2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认定工作时间及流程 1、5月24日—6月6日,申请人进行网上报名。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进行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2、6月7日—9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6月10日—11日,申请人将认定所需材料提交学校教师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进行现场确认。 4、6月12日—22日,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5、6月24日—26日,校教师资格领导小组进行认定,并报校长办公会审定,认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7日。 6、7月1日—7月2日,学校以公文形式将认定工作情况总结上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材料装订归档。 三、申请认定所需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由本人填写,院(部)党组织鉴定并加盖公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教务处出具的2010年以来承担一年以上教学任务的任课通知书; 8、《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9、近期本人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证件照2张(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同底)。 以上材料中,《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从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体检表》从人事处网站下载(体检时自行携带至体检医院,结束后由医院统一转交人事处),均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四、有关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工作,及时通知到所属申请人员,学习、了解认定政策和流程,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准备申请材料以及现场确认等(过期系统将自行关闭),切实做好本年度我校教师资格的申请工作。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认定条件和程序,依法开展认定工作,严把材料审核关,明确材料审核责任人,坚决杜绝把关不严、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况发生。 附件:教资〔2013〕2号文件 滁州学院 2013年5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
主题词:
主办单位:人事处 | 发文日期:2013年05月27日 |
印数:5
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