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国家、省关于应届毕业生首次定岗定级的相关政策及我校相关文件规定,现就2012年我校新进工作人员首次定岗定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定岗定级对象
2012年选聘到我校各岗位上工作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工作人员,在正式报到后6个月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根据现从事的工作岗位性质,申请确定岗位并首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应填报《滁州学院新进人员岗位聘用申请表》,专业技术人员还应填写《滁州学院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各1份);
2、用人单位根据岗位的性质和主要职责,对申请人的岗位申请进行审核;
3、人事处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序列和职数进行复核后,报学校审批。
三、有关说明
1、专任教师应申请聘任高校教师系列十二级岗,初定为助教职务;实验教师应申请聘任高校实验教师十二级岗,初定为助理实验师职务。
2、专职辅导员可申请聘任高校教师系列十二级岗,初定为思政助教职务;也可申请聘任管理九级岗,初定为科员职务。
3、机关管理人员应申请管理系列九级岗,初定为科员职务,如属于党务政工范围可申请初定助理政工师职务。
请各院(部)、相关部门及时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所属人员,组织2012年新进人员认真填写定岗定级申请表,5月20日前由所在单位考核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人事处。有关表格可从人事处网站下载。
特此通知
2、滁州学院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doc 人事处
2013年4月28日
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