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校本部合同制聘用人员医疗等保险单位月缴费比例的通知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13-03-04浏览次数:692

校本部合同制聘用人员:

         接滁州市劳务合作中心通知,从201321日起医疗保险单位月缴费比例由6%调整为6.5%;工伤保险单位月缴费比例由0.3%调整为0.5%,其余均不变。自20133月份起按新的标准统一代扣代缴。因20132月份已按原缴费比例缴纳上述两项保险,差额部分将由学校一并补交。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333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