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人〔2012〕32号
各党总支,各有关部门:
为做好我校2012年度党务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皖教秘人〔2012〕136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岗位职数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皖人社函〔2010〕199号文件,我校在管理岗位中,设置政工专业岗位40个,其中高级岗位4个、中级12个。经岗位清理,目前我校政工专业岗位在聘高级职务4人(含“双肩挑”),中级职务6人。按照省厅“评聘合一”和“学校要在核定的专业职务结构比例内开展评议、推荐”等要求,今年我校继续在有空余指标的中级岗位组织评议推荐工作。
二、范围与条件
根据皖教秘人〔2012〕136号文件,2012年度我校政工专业职评范围和条件仍按省教育厅《安徽省高校政工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推荐细则》(从人事处“地方政策法规”中查询)执行。申报人员工作年限及任职时间,统一计算至2012年12月31日。
三、日程安排
8.11-8.13 个人向所在单位党总支申报,各单位组织拟申报人员认真学习省厅相关文件,并将申报人员名单报校人事处;
8.14-8.15 各党总支审核申报人员材料,并做好群众评议、考核和材料公示工作;
8.16 经所在党总支同意推荐的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报送校人事处;
8.17-8.20 校政工专业职务评议推荐专家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评议、推荐,结果经校内公示,校党委研究后上报。
四、有关要求
由于时间紧,请各党总支、各有关部门及时通知到所属人员,认真做好政工人员专业职务的申报、推荐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要求,按程序积极稳妥地完成考核和推荐工作。申报政工专业职务有关材料要求,请各单位及申报人员按照省教育厅皖教秘人〔2012〕136号文件进行准备,有关文件及表格请从安徽教育人事网和学校人事处网站下载。
二○一二年八月十日
主题词:政工 职务 资格 推荐 通知
主办单位:人事处 | 发文日期:2012年08月12日 |
印数:5
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