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人函〔2012〕15号
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学校院人〔2012〕21号文件精神,每年7月份,学校统一组织开展“双能型”教师的认定工作。现就开展我校2012年“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 认定依据
凡符合学校院人〔2012〕21号文件规定的认定范围和条件的我校教师,均可申请认定。
二、认定日程安排
6月20至29日 教师个人对照认定条件,填报《滁州学院“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向所属或任教的院(部)提出申请。
7月15至20日 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认定,结果在校内公示一周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学习领会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宣传“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的目的和意义,把“双能型”教师认定与本单位应用型师资队伍建设相结合;要熟悉认定政策、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认定。
2、教师要理解学校政策,根据自身条件积极申请,如实填报并提供相关材料。经认定具备资格的,要切实履行“双能型”教师岗位职责;暂不具备认定条件的,要认真思考定位、明确努力方向、提高自己的实践创新能力。
特此通知
人事处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主题词:应用型师资 双能型 认定 通知
主办单位:人事处 | 发文日期:2012年06月18日 |
印数:
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