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2年教授、副教授及高级实验师职务评议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2-06-01浏览次数:1707

 

院人〔2012〕25号

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皖教秘人〔201277号文件通知,我省2012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已经开始。现就做好我校2012年教授、副教授及高级实验师职务评议、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有关政策

12012年我校教授、副教授及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议、推荐标准,分别适用《安徽省普通本科院校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教人〔20091号)和《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号)文件,有关政策要求按皖教秘人〔201277号执行。

2、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核准滁州学院岗位设置方案的函》(皖人社函〔2010199号)文件,我校设置教授岗位42个,副教授岗位133个,其他系列高职12个。经校内岗位梳理,目前我校在聘教授28人,副教授103人,其他系列在聘副高11人;教授岗位空额14个,副教授岗位空额30个,其他系列副高空岗1个。我校2012年教授、副教授及高级实验师的评议推荐将基于以上岗位指标限额。

32012年申报教授、副教授及高级实验师人员业绩成果及奖励的截止时间为2012731,任职时间截止到20121231

二、评议推荐程序与日程安排

6月8日以前  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成立职评工作小组及专家评议推荐组(专家推荐组不少于5人,由副教授以上人员组成,院长为组长,申报人回避);各小组成员和申报人名单报人事处;申报人将论文代表作送达人事处。

6月976  人事处汇总论文代表作,并委托省厅学术评估中心进行文字复制比检测,之后组织代表作外出鉴定;教务处牵头各院(部)开展教学考核并完备相关材料;各院(部)组织申报人材料接收、初审、公示,专家组听取申报人的业务述职、开展评议推荐,推荐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天)。

7月910日  各院(部)将推荐结果连同申报人材料、诚信承诺书及《申报人员情况简明登记表》(含电子版)等报送人事处;教务处将教学考核结果材料统一汇总报人事处。

7月1113  教务处、科技处审核、确认相关材料,人事处汇总整理。

7月1416  校职称评议专家委员会评议、推荐。

7月17以后  评议、推荐结果在全校公示7天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人事处协助申报人员整理材料,如期向省教育厅报送。

三、申报人应准备的材料

1、《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2份。

2、《高教系列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表》一式30份(送省厅前暂提交1份)。

3、《申报人诚信承诺书》1份。

4、各类证书复印件:职称外语及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免试材料)、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及聘任证、科研成果证书、获奖证书等各类证书复印件。(以上证书、证明等材料由所在单位查验原件,院主要负责人签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5、教学方面材料:公开发表的本学科教学研究论文1篇(高级实验师提供实验综述报告),经教务处审核的《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

6、任现职以来个人述职报告及其评议意见。

7、承担科研、教研任务的项目书及批文复印件。

8、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复印件一式1份,提交的论文复印件编以序号和目录,由科技处统一出具检索报告(一、二类论文须出具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单位的检索报告,目前省内仅有两家即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和安徽省科技情报所)。

9、申报教授职务者提供学术讲座及指导研究生或青年教师材料复印件,申报副教授以上人员作为导师组成员、教学或科研团队成员以及相关研究的证明材料。申报高级实验师提供指导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验技术或实训工作和学习的相关材料。

10、论文代表作鉴定意见。

校内评议推荐时,将以上申报材料连同材料总目录、分目录清单简单装订成册。报送省教育厅时,严格按指定顺序装订成册。

四、其他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并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相关职称评审文件,加强宣传,坚持正确的职评导向,以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为依据,规范推荐程序,严格公示制度,维护职评工作的严肃性,将职称评审与本单位学科专业、师资队伍建设相结合。

2、本年度,我校仅腾空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个。为体现教学中心地位,加强实验教师队伍建设,本年度腾空的其他系列高职岗位优先用于推荐评聘高级实验师职务。如本年度无人申报高级实验师,则该腾空的岗位可面向全校其他系列,公开择优推荐。请各单位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从学校整体利益出发,认真做好相关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本年度我校职评工作顺利开展。

3、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政策,2009年以前在高校从教的应届硕士研究生须任教满7年、2009年后从教的应届硕士研究生须任教满8年,方可正常申报副教授职务评聘。

4、各单位要及时将省厅文件及本通知精神传达给所属教职工,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按要求做好本年度我校教授、副教授及高级实验师职务的评议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学术道德规范,反对不正之风,防止弄虚作假,确保本单位上报的材料和推荐人选不存在争议。

5、代表作鉴定。申报教授提交论文代表作3篇、副教授和高级实验师2篇,破格申报增加1篇,同行专家鉴定表请自行从人事处网站下载,一式3份,装订成册。按省厅要求,今年所有代表作送鉴定前需进行学术相似性检测,检测结果作为鉴定和评审的重要参考,请各申报人报送代表作时,同时提供经所在单位盖章的《论文代表作送检明细表》。

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及本通知附件可从安徽教育人事网或我校人事处网页查询、下载(申报正、副教授与高级实验师的各种表格通用),对文件条款如有疑问,可向相关职能处室咨询。

 

附件:1、2012高校职称评审附件

     2、《滁州学院2012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明登记表》

     3、《滁州学院申报高级职称代表作送检明细表》

 

 

                                      滁州学院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1、 2012高校职称评审附件.zip
2、 滁州学院2012年申报高职简明情况汇总表-表样.xls
3、 滁州学院2012年申报高级职称代表作送鉴明细表.doc

 

主题词:职称 高级 评议 推荐 通知


 
主办单位:人事处       发文日期:2012年06月01日

                                  印数:5

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