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事代理人员聘期考核及续聘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2-05-22浏览次数:757

院人函〔201210

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国家政策及我校有关文件规定,近期将组织开展人事代理人员聘期考核及续聘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2年在我校聘期将满的编内、外人事代理人员。

二、考核流程及日程安排

1528日前,相关人事代理人员从人事处网站下载表格并填写。

266日前,各用人单位组织聘期考核、鉴定,提出是否续聘的建议,材料汇总统一报人事处。

3615前,人事处将聘期考核结果及续聘建议汇总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后,签定续聘协议。

三、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考核、鉴定。各单位应重点考核聘用人员政治思想表现、履职情况等,并结合个人申请、考核结果及本部门实际情况,提出是否续聘的建议,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再续聘。

特此通知

 

  人事处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