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人函〔2012〕10号
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国家政策及我校有关文件规定,近期将组织开展人事代理人员聘期考核及续聘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2年在我校聘期将满的编内、外人事代理人员。
二、考核流程及日程安排
1、5月28日前,相关人事代理人员从人事处网站下载表格并填写。
2、6月6日前,各用人单位组织聘期考核、鉴定,提出是否续聘的建议,材料汇总统一报人事处。
3、
三、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考核、鉴定。各单位应重点考核聘用人员政治思想表现、履职情况等,并结合个人申请、考核结果及本部门实际情况,提出是否续聘的建议,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再续聘。
特此通知
人事处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