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各有关人员: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12〕2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文件,对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积极申报(申报时间,根据省厅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皖人社发[2012]20号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