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人函〔2012〕9号
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国家、省有关应届毕业生首次定岗定级的规定和我校《关于印发滁州学院岗位设置与首次聘用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院人〔2010〕2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我校2011年新进校人员首次定岗定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定岗定级对象
2011年新聘用到我校各岗位上工作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正式在编人员,经6个月试用期满后,应根据现所从事的工作性质,申请确定岗位和首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应填报《滁州学院2011年进校工作人员岗位聘用申请表》,专业技术人员还应填写《滁州学院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各1份);
2、所在单位根据岗位工作职责和性质,对申请人的岗位申请进行核实;
3、人事处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序列和职数进行复核后,报学校审批。
三、有关说明
1、专职教学人员应申请聘任教学岗位十二级岗,初定为助教职务;
2、专职辅导员应申请聘任教学岗位十二级岗,初定为助教职务;也可申请聘任管理岗位九级岗,初定为科员职务。
3、行政管理人员应申请管理岗位九级岗,初定为科员职务,如属于政工岗位序列可申请初定助理政工师职务。
4、本年度,实验教师和图书馆工作人员暂按相应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申请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请各院(部)、各部门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所属人员,请各有关人员认真、如实填写定岗定级申请表,并于6月1日前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人事处。有关表格可从人事处网站下载。
特此通知
附:1、滁州学院2011年进校工作人员岗位聘用申请表.doc
人事处
2012年5月15日
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