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人〔2011〕41号
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省厅有关文件精神,经调研省内高校,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2011年我校在开展讲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同时,再评定一批青年教师享受校内中职待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1、对岗申请、能岗匹配。享受待遇的前提是达到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申请享受相应系列中职待遇的人员,须具备与所在岗位要求相一致的任职资格或能力水平。
2、公平竞争、择优评定。待遇评定以专业技术资格标准和聘用条件为依据,主要考核申请人的学识水平、任职资历及业绩贡献,公开操作、公平竞争,择优评定。
3、区别于职称评聘。学校在不违背我省职称政策前提下,对因岗位限额暂无法评聘中职的教学一线人员和已获得任职资格且符合聘用条件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关怀与激励。
二、评定政策及人员范围
评定享受讲师、实验师待遇以教人〔2009〕1号、皖教人〔2010〕1号文相应资格条件为基准,其他系列以院人〔2007〕2号文的中职聘任条件为起点要求。申请人员范围是:教学一线在编在岗的助教、助理实验师,以及其他系列已取得中职任职资格且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外人事代理人员参照执行。
未取得其他系列高、中职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参与本次待遇评定。
三、评定程序与日程安排
评定程序是:个人申请,所在单位考核、推荐,校职能部门复核材料,校学术委员会投票确定。待遇评定工作与讲师评聘同期进行,具体安排为:
12月19日前 个人申请,各单位将申请人员名单报人事处。
12月19日-27日 教学、实验人员按照讲师评聘要求一并参加教学(实验教学)考核、申报材料、公开述职、公示等程序;其他系列人员由所在单位组织述职、考核评议、排序推荐、公示等。
12月28日-29日 各单位将推荐结果(排序)、推荐报告(说明)、个人申报材料等报送人事处;校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确认。
12月30日-31日 校学术委员会进行综合评议,原则上按申请人总数的2/3评定。
12月30日后 评定结果在全校公示一周后,由校长办公会审定。
四、申请材料
1、申请享受讲师待遇的,参照院人〔2011〕40号文相关要求提供材料,并填报《享受校内中职待遇人员申请表》1份。
2、申请享受实验师待遇的,参照申请讲师待遇材料,并提供实验教学质量评价表、实验综述报告各1份。
3、享受其他系列中职待遇的,申请材料如下:
⑴《享受校内中职待遇人员申请表》1份;⑵个人业务工作总结(述职报告);⑶本单位考核推荐意见;⑷各类证书复印件: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外语及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免试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及聘任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⑸与专业相关的业绩成果材料等。
以上材料按要求简易装订、单列目录。
五、有关要求
1、今年,我校首次在核准专业技术岗位之外,开展享受校内中职待遇评定工作,是学校以人为本、以教师为本办学理念的充分体现,也是对辛勤工作做出业绩贡献青年教师的关爱。各单位要深刻理解并广泛宣传学校政策,认真执行有关要求,对本次不能申请人员,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引导大家踏实工作、注重积累、多做贡献。
2、经评定享受中职待遇人员,仅限于校内津贴按中职岗位标准,现工资标准不变,也不涉及任职资格及年限认定、资格与聘任证书发放等事宜。当学校有中职岗位空缺时,须重新按程序申报任职资格评审或职务聘任。
3、《享受校内中职待遇人员申请表》是参与申请享受待遇评定的依据,本年度申请人员务必填报此表,未填报者视同放弃申请。
4、各单位要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给所属教职工,按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请和考核推荐工作。
附件:享受校内中职待遇人员申请表滁州学院享受校内中职津贴待遇申请表.doc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人事 中职 待遇 评定 通知
滁州学院办公室 2011年12月16日印发
主动公开 共印25份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