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邀请推选安徽省节能专家库专家人选的函》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省节能协会《邀请推选安徽省节能专家库专家人选的函》和《关于建立安徽省节能专家库的通知》(皖发改环资函〔2011〕67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对照文件精神将符合条件的人员信息及《安徽省节能专家库专家信息登记申请表》等相关材料于
特此通知
人事处
邀请推选安徽省节能专家库专家人选的函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资处的统一部署,省节能协会承担了安徽省节能专家库的组建工作,目前已入库专家近500位。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全省节能工作,科学提供决策参考研究,我们希望更多的相关专家进入到节能队伍中来。特邀请贵单位按照皖发改环资函[2011]67号通知的具体要求,推选相关同志做为安徽省节能专家库的专家人选。
特此致函,请给予支持。
联 系 人: 郑小维 鲁康宁
电 话: 0551-2601868、2601569
电子邮箱: ahjn@ah.gov.cn 邮编:230001
通讯地址:合肥市红星路92号安徽省节能协会
安徽省节能协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关于建立安徽省节能专家库的通知
皖发改环资函〔2011〕67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充分发挥节能专家的作用,提高全省节能工作决策的科学性,经研究,我委拟建立安徽省节能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总体范围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专家,有志于推进我省节能工作且符合条件的个人均可报名。
(二)专业范围
1.重点行业节能(包括:钢铁、有色、煤炭、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纺织、造纸等工业行业);
2.交通运输节能(城市交通、铁路、水运设施和节能运输车辆);
3.建筑节能(公用工程、工民建、家用及办公电器、照明器具);
4.机械设备节能(锅炉、风机水泵、电机变压器、发动机、通信电子、其它通用机械设备);
5.技术经济与概预算(不受具体专业限制);
6.能源综合利用管理;
7.其他相关专业。
二、入选专家库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态度认真,能够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2.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精通专业知识,熟悉节能和本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本领域国内外情况和前沿动态;
3.项目评审技术专家应在本专业或本行业具有十年以上工作经历,熟悉产业政策、行业生产工艺和技术规范;项目评审经济专家应熟悉本行业项目工程概预算编制、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等;
4.身体健康,能承担相关工作。
三、入选专家库成员的职责
1.参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量审查,并提出节能审查意见。
2.对节能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进行科学论证。
3.受组织审查单位委托,对企业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规划进行审查。
4.协助节能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开展节能监测工作。
5.参与省级节能培训、调研及省大型节能活动。
6.受节能主管部门和企业委托,提供节能管理、技术论证、技术推广、产品推介等咨询服务。
四、征集程序
(一)报名办法
专家库成员选聘入库可采取单位推荐和自我推荐方式。采用单位推荐方式,单位需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采用自我推荐方式,需由两名具有本专业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
申请入库专家需填写安徽省节能专家库专家信息登记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并附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于
(二)录用
分期分批选聘进入库专家,颁发聘书,并根据工作需要从入库专家中遴选各专业学科权威,组成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成员收集反映专家意见,对全省节能有关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并为解决技术疑难、争议问题提供咨询帮助。
五、其他
安徽省节能专家库专家信息登记申请表的电子版可登陆安徽节能网(www.ahjn.gov.cn)下载。
联 系 人: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张闯、杨浅
电 话:0551-2601569、2601146
电子邮箱:ahjn@ah.gov.cn
邮 编:230001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红星路92号省经济信息中心经济监测处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