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我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的通知

文章作者:师资与职称科发布时间:2011-10-12浏览次数:421

院人函〔201120

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发〔200480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高教系列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充分发挥校内专家作用,学校拟组建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以下简称“评委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委库的设立

拟组建的评委库将作为我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及下设学科组专家的组成来源。评委库组建后,我校教师系列职称评聘、推荐工作将由从评委库中随机抽选的专家组成的中评委和学科组负责,评委库每三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专家不少于1/3

二、入库专家推荐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学术品德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认真履行职责,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

3、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贯彻执行职称改革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4、近三年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原则上为在聘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3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

三、推荐程序

1、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滁州学院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入库推荐表》一式2份;

2、各院(部)根据本单位教师队伍现状及申报情况,经分学术委员会研究、党政联席会议确认后,向学校书面推荐;各管理部门人员申报,须经本部门集体会议研究、校分管领导同意后推荐;

3、校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审核申报人资格,提出初步意见,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正式建立我校中评委专家库;

4、按相关政策规定,成立我校新一届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并报教育厅备案。

四、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及时通知所属相关教师,积极动员并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申报。

请各单位于1021日前统一将《推荐表》报送人事处师资与职称科,有关表格电子版请从人事处网站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滁州学院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入库推荐表点击下载.doc

 

                                          人事处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