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滁州市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11-07-12浏览次数:818

 

                   院人2011〕21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教秘人〔2011〕85号)和省高师中心安培〔2011〕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11年滁州市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2011年进入滁州市各高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现从事教学工作的非教学系列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可参加培训。

二、培训内容

2011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采取脱产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开设《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等4门主干课程,总计约110学时。主讲教师从省教育厅岗前培训师资库中选聘,由滁州学院现从事相关专业教育教学工作、教学效果好的副教授以上教师担任。

培训还将安排《高等学校教师教学科研方法论》系列讲座6-8学时、其它专题讲座和报告6-8场次、教学名师及教坛新秀的公开课。

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学科门类本科学历以上毕业的教师参加岗前培训,可免修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

三、日程安排

1、7月20日前,滁州学院人事处集中办理新教师岗前培训报名手续;在滁其它高校同期办理所属教师岗前培训报名手续,并报送滁州学院人事处汇总。

2、8月中下旬开始集中上课,9月至11月双休日安排系列讲座及其它培训活动。

3、岗前培训结业考试时间拟定于12月初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试与考核

按教育厅及高师培训中心规定,岗前培训实行教考分离,综合成绩由平时考核与结业考试两部分组成,分别占总成绩的30%、70%,平时考核与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者,方可获得岗前培训合格证。

1、岗前培训结业考试。由省教育厅及省高师培训中心统一命题、阅卷,《高等教育法规》为开卷考试,其它三门课程均为闭卷考试,《高等学校教师教学科研方法论》采取考察形式。

2、岗前培训日常考核。由滁州学院人事处组织管理,具体为:

1)听课出勤考核,学员应按培训计划参加各次课堂教学及讲座,不得无故缺勤,病、事假须由所在单位或人事部门负责人验证并加盖公章(外校的由该校人事处证明)。累计缺勤超过40%的考核成绩定为不合格。

2)课程作业考核,根据培训计划考察学员是否按质按量完成课程作业,是否认真完成教学观摩并写出教育教学体会,如有无故拖延、不完成或相互抄袭作业等情况,该项成绩评定为不合格。

五、相关要求

1、按照省高师中心相关规定,2011年岗前培训收费标准为:培训费200元,考试、发证费100元,补考每门课程30元,《高等教育学》等五本新编教材折价后共100元。滁州学院教师培训费、考试费由学校承担,教材费由参训教师个人自理。其它高校参训教师统一按标准缴费。

2、滁州市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日常管理由滁州学院人事处具体负责。参训教师应自觉遵守教育厅及滁州学院培训点有关管理规章,认真参加培训,参训学员如有无故缺课、旷课、或不遵守课堂、考试纪律,及其它有损高校教师形象的行为,将受到管理部门告诫,情节严重的直接取消考试资格,并通报学员所在单位。

3、凡本年度岗前培训不合格的,须参加下一年度的课程重修或补考。

 

特此通知

附件:2011年滁州市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计划.doc

                                       滁州学院

                              二○一一年七月八日

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