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批校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11-06-30浏览次数:822

各院(部)、各部门: 

    为提高工作效率,简化申报程序,经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协商,现将校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书填写及申报材料审核等程序作如下补充说明。

一、关于“学科名称”

目前我国高校的本科专业目录与研究生专业目录运行模式不同,本科目录采用“学科门类——学科类——专业”模式,而研究生目录采用“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模式。为整合我校学科资源、促进专业学术梯队构建,并为我校申报硕士点积累力量,本次校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学科名称”栏目请按照研究生专业目录模式填写,具体参考学校网页“学术信息与科研动态”栏目之“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文,以及《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834/201005/xxgk_88437.html)。

二、关于各类成果、奖项等支撑材料

1、申请人近五年有关教学、科研、奖励等材料已经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核准的,或能在学校网站上查询到的,不需再提供支撑材料,但要在申报书中做出备注说明。

2、所有教学、科研、奖励等信息必须真实,如出现弄虚作假,将实行一票否决。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终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