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人〔2011〕13号
各系(部)、各部门:
接省教育厅皖教秘人〔2011〕81号文件通知,我省
一、有关政策
1、2011年我院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标准,适用《安徽省普通本科院校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教人〔2009〕1号)文件,有关具体问题的要求按照皖教秘人〔2011〕81号执行。
2、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核准滁州学院岗位设置方案的函》(皖人社函〔2010〕199号)文件,我院设置教授岗位42个,副教授岗位133个。经校内清理,目前学校在聘教授24人,副教授97人,教授岗位空额18个,副教授岗位空额36个。2011年我院教授、副教授评聘工作将在以上核准的岗位限额内,有计划地使用岗位职数,组织评议、推荐。
3、2011年申报教授、副教授人员业绩成果及奖励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31日,任职时间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
二、评审推荐程序及日程安排
6月17日以前 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成立职评工作小组及专家评议推荐组(专家推荐组不少于5人,由副教授以上人员组成,系主任为组长,申报人须回避);各小组成员和申报人员名单报人事处;申报人将论文代表作送人事处。
6月18日至7月5日 人事处组织代表作外出鉴定;教务处牵头各系(部)组织教学考核或完备相关材料;各系(部)组织申报人材料接收、初审、公示,专家组听取申报人业务述职、进行评议推荐,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天)。
7月6日至7月8日 各单位将推荐结果连同申报人材料、诚信承诺书及申报人员情况简明登记表等报送人事处;教务处将教学考核结果材料统一汇总报人事处。
7月11日至7月13日 教务处、科研处负责对相关材料审核、确认,人事处汇总整理。
7月14日至7月16日 院职称评议专家委员会进行评议、推荐。
7月17日以后 评议、推荐结果在全校公示7天后,提交院长办公会审定;人事处协助申报人员整理材料,如期向省教育厅报送。
三、申报人应准备的材料
1、《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2份。
2、《高教系列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表》一式30份(送省厅前暂提交1份)。
3、《申报人诚信承诺书》1份。
4、各类证书复印件:职称外语及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免试材料)、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及聘任证、科研成果证书、获奖证书等各类证书复印件。(以上证书、证明等材料由所在单位查验原件,由系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5、教学方面材料:公开发表的本学科教学研究论文1篇,经教务处审核的《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
6、任现职以来个人述职报告及其评议意见。
7、承担科研、教研任务的项目书及批文复印件。
8、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复印件一式1份,提交的论文复印件编以序号和目录,由科研处统一出具检索报告(一、二类论文须出具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单位的检索报告,目前省内仅有两家即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和安徽省科技情报所)。
9、申报教授职务者提供学术讲座及指导研究生或青年教师材料复印件,申报副教授以上人员提供作为导师组成员、教学或科研团队成员以及相关研究的证明材料。
10、论文代表作鉴定意见
校内评议推荐时,将以上申报材料连同材料总目录、分目录清单简单装订成册。报送省教育厅时,严格按指定顺序装订成册。
四、其他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研读、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一系列职称评审文件精神,科学把握评审条件,规范推荐程序,严格公示制度,维护职评工作严肃性,将职称评审与本单位学科专业、师资队伍建设相结合。
2、各单位要及时将省厅文件及本通知精神传达给所属教职工,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按要求做好本年度我院教授、副教授职务的评议、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学术道德规范,防止弄虚作假,反对不正之风,确保我院职评工作顺利开展。
3、代表作鉴定。申报教授提交论文代表作3篇、副教授2篇,破格申报增加1篇,同行专家鉴定表请自行从安徽教育人事网或院人事处网站下载,一式三份,装订成册。
4、按照省厅“在核准的岗位职数限额内开展评聘工作”的要求,鉴于目前学校岗位情况,我校2011年讲师评审、其他系列高、中职的评议推荐工作,待下半年视岗位腾空情况,另行研究、布署。
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及本通知附件可从安徽教育人事网或院人事处网页查询、下载,对文件条款如有疑问可向相关职能处室咨询。
二○一一年六月九日
1、 滁州学院2011年申报高职简明情况汇总表-表样.xls
主题词:高职 评议 推荐 通知
主办单位:人事处 | 发文日期:2011年06月09日 |
印数:5
终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