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有关人员:
根据国家政策及我校有关文件规定,近期将组织开展人事代理人员聘期考核及续聘工作,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1年在我校聘期将满的所有人事代理人员。
二、考核流程及日程安排
1、5月25日前,申请人从人事处网站下载相关表格并填写。
2、5月31日前,各单位组织考核鉴定,提出是否续聘的建议,材料汇总统一报人事处。
3、6月15日前,人事处将聘期考核结果及续聘建议汇总报院长办公会审定后,签定续聘协议。
三、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考核、鉴定。各单位应重点考核聘用人员政治思想表现、履职情况等,并结合个人申请、考核结果及本部门实际情况,提出是否续聘的建议,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再续聘。
特此通知
人事处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终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