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经个人申请,基层单位推荐,院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文、理学科组评议、推荐,中评会评议、评审:
对已具备讲师任职资格的侯兰功(国土系)、张国芳(美术系)等2位同志建议聘任为讲师;
同意罗来高(化生系)、王伟(化生系)、蒋文明(国土系)、刘士喜(计算机系)、陈丽萍(音乐系)、李芳(经管系)等6位同志具备讲师任职资格并建议聘任为讲师。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10年12月30日至2011年1月6日。对本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公示期间可向院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监审处等部门反映。
教务处:3511013 科研处:3510742
人事处:3518055 监审处:3087952
人事处
终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