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部合同制聘用人员、编外人事代理人员:
由于滁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及养老、失业等两项社会保险月最低缴费基数有所调整,现将我校本部合同制聘用人员的工资、保险及编外人事代理人员的保险代扣代缴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滁人社秘〔2010〕122号,经与滁州市劳务合作中心协商,从
二、根据滁人社秘〔2010〕122号,经与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商,从
请各有关人员及时到银行打印、核查。如有疑问可咨询人事处。
特此通知
人事处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
校本部合同制聘用人员、编外人事代理人员:
由于滁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及养老、失业等两项社会保险月最低缴费基数有所调整,现将我校本部合同制聘用人员的工资、保险及编外人事代理人员的保险代扣代缴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滁人社秘〔2010〕122号,经与滁州市劳务合作中心协商,从
二、根据滁人社秘〔2010〕122号,经与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商,从
请各有关人员及时到银行打印、核查。如有疑问可咨询人事处。
特此通知
人事处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