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皖教秘人〔2010〕149号文件通知,我省高校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已经开始。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根据省厅文件要求和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职数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皖人社函〔2010〕199号文件,我院在管理岗位中,设置政工专业职务岗位40个,其中高级岗位4个、中级12个。经前期学校政工专业职务岗位聘用后,目前我院政工专业职务高级岗位空岗1个,中级岗位空岗9个。按照省厅“评聘合一”和“学校要在核定的专业职务结构比例内开展评议、推荐”等工作要求,我院今年在尚有空余指标的政工专业职务岗位继续组织推荐、申报工作。
二、评审条件
根据皖教秘人〔2010〕149号文件,2010年度高校政工专业职评范围和条件按省教育厅关于《安徽省高校政工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推荐细则》(从人事处“地方政策法规”中查询)执行。申报人员工作年限及任职时间,统一计算至2010年12月31日。
三、日程安排
8.31-9.1 个人向所在单位党总支申报,各单位组织拟申报人认真学习省厅相关文件,并将申报人员名单报人事处;
9.1-9.3 各单位党总支审核申报人材料,并做好群众评议、考核和材料公示工作;
9.3 经所在单位党总支同意推荐的申报人,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
9.4-9.7 院党委成立专家推荐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评议、推荐,
推荐结果经校内公示、院党委研究后上报。
四、有关要求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工人员专业职务申报推荐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要求,积极稳妥地完成考核和推荐工作任务。
申报政工人员专业职务有关材料要求,请各单位及拟申报人员按照省教育厅皖教秘人〔2010〕149号文件进行准备,有关文件及表格请从安徽教育人事网和学校人事处网站下载。
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