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见习人员转正定级及人事代理人员考核续聘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10-05-06浏览次数:856

各系(部)、各有关人员:

  根据国家政策及我校有关文件,近期将完成见习期人员转正定级及部分人事代理人员考核续聘工作,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见习人员转正定级

1、在我校连续工作将满一年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编外人事代理)须填写《见习期考核表》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等,申请转正定级。

2、相关单位应成立考核小组,对见习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见习一年期内的政治思想表现、专业技能及现实工作表现等。

3、见习人员考核结果、拟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等经学校研究后确认。符合条件的人员将按期转正,确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并兑现工资待遇。

4、2009年度进校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应填写《硕士研究生考核登记表》、《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由所在单位全面考核。

 二、人事代理人员考核续聘

1、2010年在我校聘期将满的所有人事代理人员须参加考核。

2、考核采取领导评议与群众测评、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各单位应制订考核方案,重点考核聘用人员政治思想表现、履职情况等,并结合个人申请、考核结果及本部门实际情况,提出是否续聘的建议,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再续聘。

3、人事处将考核结果及续聘建议汇总报院长办公会审定后,签定续聘协议。

三、日程安排

5月10日前  申请人从人事处网站下载相关表格并填写,各单位组织考核、鉴定。

5月21日前  各单位将考核材料汇总报人事处

5月30日前  人事处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后组织实施

请各单位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本年度见习人员转正定级和人事代理人员考核续聘工作。

特此通知

 

 

  人事处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