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人〔2009〕21号
各系(部)、各部门:
接省教育厅教秘人〔2009〕66号文件通知,我省高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议、推荐及评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院2009年度各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议推荐及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政策
1、从今年起,我省高校全面试行新的教师职称评审资格条件(教人〔2009〕1号文),原标准教人〔2005〕4号文件废止。申报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仍执行教人〔1998〕53号文件。
2、经省厅明确,我院高教系列讲师职务的评审条件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人事厅(教人〔2009〕1号文)。实验系列中级职务评审条件中学历、资历要求参照高校讲师条件执行,其他条款仍执行院人〔2007〕2号文。
3、其他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议推荐或聘任分别参照省各系列主管厅(局、委)相关标准。纳入“以考代评”范围的中级职务聘任条件仍按院人〔2007〕2号文件执行,与省主管厅(局、委)政策不一致的,以上级政策为准。
4、学校各单位组织评议推荐的工作程序和有关要求均应按《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推荐办法》(教人[2008]3号)执行。
5、2009年度申报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任职年限统一计算到2009年7月底。
二、评审推荐程序及日程安排
7.24以前 申报高职人员将代表作送人事处统一外出鉴定,人事处同时向省人事厅、教育厅核定岗位指标并公布空岗职数;
7.24-7.29 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成立职评工作小组及专家评议推荐组(教学单位的专家推荐组不少于5人,由副教授以上人员组成,系主任为组长,申报人须回避);各小组成员和申报人员名单报人事处;人事处召开工作布置与政策咨询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27-8.14 教务处牵头各系部组织教学考核或完备相关材料。各系部组织申报人员材料接收、初审、公示(不少于五天),专家组听取申报人业务述职、进行评议推荐;各系部基层推荐结果公示不少于三天。
8.17-8.18 各单位将推荐结果连同申报人材料、诚信承诺书及申报人员情况简明登记表等报送人事处;教务处将教学考核结果材料统一汇总转人事处;
8.19-8.21 教务、科研处负责对相关材料审核、确认,人事处汇总整理;
8.22 院中级职称评审专家委员会进行评议、推荐及评审;
8.23以后 评审、推荐结果在全校公示一周,由院长办公会审定;人事处协助申报人员整理材料,如期向教育厅报送。
三、申报人应准备的材料
(一)申报高教、实验系列高、中级职务材料
1、《评审表》高级职称一式2份,中级职称1份。
2、《高教系列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表》高级职称一式25份(送省厅前暂提交1份),中级职称1份。
3、各类证书复印件:职称外语及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免试材料)、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及聘任证、科研成果证书、获奖证书等各类证书复印件。(以上证书、证明等材料由所在单位查验原件,并由系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4、教学方面材料:本学科教学研究论文(教学工作总结)1篇,经教务处审核的《高校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估表》及《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教学考核中同行专家现场听课的原始记录和评价意见。
5、学科综述报告、任现职以来个人述职报告及同行专家评议意见各1份,申报实验系列须提供实验报告1份。
6、承担科研、教研任务的项目书及批文复印件。
7、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复印件一式一份,提交的论文复印件编以序号和目录,由科研处统一出具验证报告。
8、申报副教授以上人员作为导师组成员的证明材料,教学、科研团队成员以及相关研究的证明材料。
9、申报教授职务者提供学术讲座及指导青年教师材料复印件。
10、论文代表作鉴定意见。
申报讲师的仅须提供以上1-7项,可免报综述报告;申报实验系列的可免报教学方面材料。
校内评议推荐时,将以上申报材料连同材料总目录、分目录清单简单装订成册。报送省教育厅时,严格按指定顺序装订成册。
(二)其他系列申请认定资格及聘任申报材料
1、《评审表》1份;
2、个人申请认定或聘任报告1份(不少于2000字,对任职以来的工作实绩进行全面总结,着重说明所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内容、取得的成绩、申请认定或聘任的理由、个人已具备的条件等);
3、所在单位的推荐报告1份;
4、申请聘任须提供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外语及计算机考试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获奖证书等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并打印目录);
6、任现职以来,承担科研、教研任务的项目书及批文复印件;
7、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论文、论著复印件;
8、其他须提供的材料。
四、其他有关要求
1、其他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议推荐及委托评审工作待相关系列省主管理部门正式发文通知后另行组织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按照各系列评审标准要求本次一并申报,有关材料要求参照以往年度。
2、各单位要认真研读、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一系列职称评审文件精神,科学把握评审条件,规范推荐程序,严格公示制度,维护职评工作严肃性,将职称评审与本单位学科专业、师资队伍建设相结合。
3、各单位要及时将省厅文件及本通知精神传达给本单位教职工,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按要求做好本年度我院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及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防止弄虚作假,反对不正之风,确保我院职评工作顺利开展。
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及本通知附件可从我院人事处网页或安徽教育网查询、下载,对文件条款如有疑问可向相关职能处室咨询。
附件:1、省教育厅教人〔2009〕1号
3、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资料下载栏)
4、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资料下载栏)
5、高教系列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表.doc
6、诚信承诺书.doc
7、申报人员简明情况汇总表.doc(各单位汇总)
二○○九年七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人事 专业技术 推荐 评审 通知
抄 报: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滁州学院办公室
(共印45份)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