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根据《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院人[2009]8号)文件要求,凡申请教师资格人员须持市二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健康合格证明。经校医院与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协调,现将本次体检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体检地点: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部四楼体检中心(凤阳路与凤凰西路交叉口、滁州人寿保险公司对面)。
二、体检时间:2009年4月15日或16日(早上8点开始)
三、有关说明:拟体检人员请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体检,体检需空腹。《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由校医院派人现场发放。经人事处、校医院共同与医院协商,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所要求的全部体检项目费用为每人60元,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交付。
特此通知
人事处 校医院
二ΟΟ九年四月十三日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