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职工:
我校2008年年度考核工作已结束,经省人事厅、院领导审批,拟近期发放2008年在职人员年终奖并兑现2009年薪级工资正常晋升。具体如下:
一、在绩效工资暂未实施之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合格”后可发放年终奖。参照往年发放办法,我校2008年年奖发放人员为:正式在岗工作人员(含2008年退休人员),编外人事代理人员比照正式在编人员发放;2008年新引进人员(不含调入及待调人员)、合同制人员、脱岗人员、全年连续病假达三个月人员、全年累计病假达66天人员不发放年终奖。2008年年终奖发放标准为:校内退养人员、2007年下半年进校人员按2008年12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的一半准发放;2008年退休人员按到达退休年龄当月的基本工资(同上)发放至到达退休年龄当月;其余人员按2008年12月的基本工资(同上)发放。年终奖和当月工资均为当月所得,累计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基数,财务处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根据皖政〔2007〕8号文,我校2008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人员从2009年1月1日起可以正常晋升一档薪级工资。我校2009年正常晋升薪级工资档次的人员为正式在岗工作人员,编外人事代理人员比照执行。合同制聘用人员、2008年新进人员(不含调入人员)、长期脱岗人员、其他按规定不符合正常晋升条件的人员不晋升薪级工资。
三、经请示省人事厅,离退休人员暂不调整离退休费,待国家有关政策出台后再另行执行。另经于滁州市人事局核实,我校离休人员2008年一次性生活补贴仍按往年标准发放。
上述费用通过财务处发放,2009年3月15日前打入个人工资存折,请各位教职工及时核对。
特此通知
人事处 财务处
2009年3月3日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