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08年度正、副教授及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评议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08-09-28浏览次数:299

院人〔200821

各系(部)、各部门:

接省教育厅教人〔20083号和教秘人〔2008111号文件通知,我省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议、推荐及评审工作已开始。现将文件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院2008年度正、副教授及高级实验师评议推荐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推荐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104--6   申报人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成立职评小组(不少于5人,由副教授以上人员组成,系主任为组长),将职评小组成员、申报人员名单及申报人论文代表作报送人事处;

10616   人事处向省人事厅、教育厅申请高职指标,完成岗位设置,公布岗位职数;同时组织论文代表作外出鉴定(正教授3篇、副教授和高级实验师2篇,破格申报增加1篇,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下载:http://public.chzu.edu.cn/rsc/shownews.asp?cid=23&id=248(一式三份)。按照往年标准预收专家鉴定费200元/篇,多退少补);

107--20   教务处牵头各教学单位组织对申报人进行教学考核,完备相关材料;各单位组织申报人员的材料接收、初审、公示,并开展业务述职;各系职评小组进行基层评议推荐及结果公示。

102224   各单位将推荐结果连同申报人材料、诚信承诺书及简明信息汇总表等报送人事处;教务处将教学考核结果相关材料统一汇总并转人事处;科研处负责对申报人科研业绩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102631   院专家委员会进行评议、推荐;推荐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人事处与申请人签订评聘意向协议后报院长办公会审定;

111-5   人事处与申报人一同整理材料,如期向教育厅报送。

二、申报人应报送的材料

1、《评审表》一式2份。

2、《高教系列任职资格简明情况表》一式25份(省厅网站下载,送省厅前暂提交1份)。

3、各类证书复印件:职称外语及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免试材料)、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及聘任证、年度考核优秀证、科研成果证书、获奖证书等各类证书复印件。(以上证书、证明等材料由所在单位查验原件,并由系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教学考核方面材料:经教务处认可的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原始任课通知、某学期完整教案及同行专家评鉴意见,教学考核中同行专家现场听课的原始记录和评价意见,教务处提供的《高校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估表》及《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

5、有较高水平的本学科综述报告、任现职以来的个人述职报告及其评议意见各1份。

6、承担科研、教研任务的项目书及批文复印件。

7、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复印件一式一份,提交的论文复印件编以序号和目录,由科研处统一出具验证报告。

8、申报教授职务者提供学术讲座及指导青年教师材料复印件。

9、破格申报人员的答辩记录及其结论材料。

10、论文代表作鉴定意见。

在校内评议推荐时,请将以上申报材料连同材料总目录、分目录清单简单装订成册;报送省教育厅时,严格按指定顺序装订成册。

三、有关要求

1、根据省教育厅通知精神,2008年我省普通高校正、副教授及高级实验师职称评审严格执行教人〔20054号、教人〔199853号文件标准,不再执行“过渡”政策。申报人的任职年限统一计算到2008年底。

    2、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学习研究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度高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精神,严格、科学掌握评审条件,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3、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学习、执行《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推荐办法》(试行),坚持推荐条件,规范推荐程序,在教学考核、学术评价方面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确保条件面前人人平等。对申报人提交的原始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公示制度(申报材料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五天,推荐结果公示三天),对公示期间有异议或存疑的不得向学校推荐。各单位要维护推荐工作的严肃性,切实要求申报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伪造材料,更不得纵容作假。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严肃追究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

4、各单位要及时将省厅文件及本通知精神传达给本单位教职工,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按要求做好本年度我院正、副教授及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的评议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防止弄虚作假,反对不正之风干扰,保证我院职评工作顺利开展。

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及考评标准可从我院人事处网页或安徽教育网(人事网)查询、下载,对文件条款如有疑问可向相关职能处室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1省教育厅教秘人〔2008〕111附件.zip

     2省教育厅教人〔2008〕3号

     3诚信承诺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doc

      4、申报人员情况简明登记表(我院简明情况表-高职.doc

 

 

                                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  正、副教授  高级实验师 评议推荐 通知                

  报:  省教育厅 

  送:  院党委成员、行政领导

滁州学院人事处                           2008年9月27印发

                                                共印45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