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人〔2008〕21号
各系(部)、各部门: 接省教育厅教人〔2008〕3号和教秘人〔2008〕111号文件通知,我省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议、推荐及评审工作已开始。现将文件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院2008年度正、副教授及高级实验师评议推荐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推荐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10月4--6日 申报人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成立职评小组(不少于5人,由副教授以上人员组成,系主任为组长),将职评小组成员、申报人员名单及申报人论文代表作报送人事处; 10月26-31日 院专家委员会进行评议、推荐;推荐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人事处与申请人签订评聘意向协议后报院长办公会审定; 二、申报人应报送的材料 1、《评审表》一式2份。 2、《高教系列任职资格简明情况表》一式25份(省厅网站下载,送省厅前暂提交1份)。 3、各类证书复印件:职称外语及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免试材料)、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及聘任证、年度考核优秀证、科研成果证书、获奖证书等各类证书复印件。(以上证书、证明等材料由所在单位查验原件,并由系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教学考核方面材料:经教务处认可的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原始任课通知、某学期完整教案及同行专家评鉴意见,教学考核中同行专家现场听课的原始记录和评价意见,教务处提供的《高校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估表》及《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 5、有较高水平的本学科综述报告、任现职以来的个人述职报告及其评议意见各1份。 6、承担科研、教研任务的项目书及批文复印件。 7、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复印件一式一份,提交的论文复印件编以序号和目录,由科研处统一出具验证报告。 8、申报教授职务者提供学术讲座及指导青年教师材料复印件。 9、破格申报人员的答辩记录及其结论材料。 10、论文代表作鉴定意见。 在校内评议推荐时,请将以上申报材料连同材料总目录、分目录清单简单装订成册;报送省教育厅时,严格按指定顺序装订成册。 三、有关要求 1、根据省教育厅通知精神,2008年我省普通高校正、副教授及高级实验师职称评审严格执行教人〔2005〕4号、教人〔1998〕53号文件标准,不再执行“过渡”政策。申报人的任职年限统一计算到2008年底。 2、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学习研究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度高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精神,严格、科学掌握评审条件,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3、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学习、执行《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推荐办法》(试行),坚持推荐条件,规范推荐程序,在教学考核、学术评价方面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确保条件面前人人平等。对申报人提交的原始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公示制度(申报材料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五天,推荐结果公示三天),对公示期间有异议或存疑的不得向学校推荐。各单位要维护推荐工作的严肃性,切实要求申报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伪造材料,更不得纵容作假。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严肃追究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 4、各单位要及时将省厅文件及本通知精神传达给本单位教职工,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按要求做好本年度我院正、副教授及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的评议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防止弄虚作假,反对不正之风干扰,保证我院职评工作顺利开展。 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及考评标准可从我院人事处网页或安徽教育网(人事网)查询、下载,对文件条款如有疑问可向相关职能处室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1、省教育厅教秘人〔2008〕111号 3、诚信承诺书( 4、申报人员情况简明登记表( 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 正、副教授 高级实验师 评议推荐 通知 抄 送: 院党委成员、行政领导附件.zip)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doc)
我院简明情况表-高职.doc)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