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度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08-07-21浏览次数:230

各有关单位:

接省文化厅皖文人〔2008145号文件通知,我省2008年度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四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已经展开,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申报评定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四系列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分别按皖文人〔2005231号、232号、233号、234号文件执行;认定艺术、文物博物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按皖文职改〔2003188号、221号文件执行;认定群众文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按皖文职改〔200664号文件执行。

二、   申报时间

请拟申报人员于728日前向所在单位申报,由所在单位统一汇总申报信息报人事处。825日前,由申报人按照文件要求准备好材料,并报送人事处。

请有关单位及时通知到所属教职员工,按照省厅文件及通知条件、时间安排做好本年度艺术、图书资料等专业技术资格推荐工作。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08.07.21

附:皖文人〔2008〕145号文件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