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申报人员:
根据院人[2007]14号文件及有关通知精神,现就本年度职称材料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07年申报高教系列高级职称的代表作鉴定工作日前已经结束,我院申报人员的代表作鉴定意见全部符合向省教育厅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推荐的基本条件,请各位申报高职人员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准备其他必要材料并及时报送人事处。
2、人事处于7月26至27日,在北校区行政综合楼4楼会议室集中受理本年度职称申报材料,请申报人员务必在指定时间报送所需材料。
3、校内评议、评审、推荐时间初定于8月2-3日,具体分组及述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有关职称评审工作的其他事宜,请各申报人员及时关注校园网及人事处网站。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07.7.26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