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度考核中各类表格的填写说明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07-12-25浏览次数:855

各系(部)、各部门:

为做好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减少考核过程中的复解答与咨询、提高工作效率,现就如何填写考核表、如何签署意见等具体细节说明如下:

1、《考核登记表》因要存入个人档案,故一律要用钢笔或水笔填写,不得用红或纯蓝墨水、圆珠笔、铅笔填写,不准涂改;

2、“出生年月”以及相关栏目的落款时间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至月,例如“1952年10月”;“政治面貌”栏写全称,如“中共党员”等,无党派的直接填写“无”,但不能为空或划“/”;“文化程度”栏须按国家承认并持有的相应正式学历填写,使用全称,如“高中毕业、大学本(专)科毕业、硕士研究生毕业”等;党校毕业的须填“中央党校大专班毕业”;“文革”期间毕业的应填“大学毕业”;其他同等学力班不得作为正式学历填写;“职务(称)”栏如实填写,如“教授/××处长”,无应填写“无”;“所从事工作”栏写岗位或工作内容;

3、“本人述职(总结)”原则上要求手写,如确实需要打印,则要本人亲笔签名并附注日期;

4、“年度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年度教学研究情况”等栏目应与《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表》上填写的内容一致;

5、《年度考核登记表》中“院、系(部)分管领导评鉴意见”栏由被考核人的直接领导(系领导或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署名。“考核小组评议考核等次”由各考核小组组长代表考核组签署意见、明确考核等次并签名,考核组组长此栏由副组长签署。“学院审定意见”栏由人事处根据院考核委员会的审定结果代为签署意见。“本人复核意见”栏由被考核人被通知考核结果后填写,被考核人应在此栏签署“同意”或“不同意”两种意见并署名。其他各栏目由被考核人按照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6、《考核汇总表》由各考核小组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认真填写,未纳入考核范围的考核人员,应填写在最后并在备注栏中明确标识,上报之前须由考核组组长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7、各考核单位应按以上填写说明认真、细致地填写考核中各类表格,并将个人考核登记表及考核汇总表及时报送人事处。

                           滁州学院人事处

                                  2007年12月20日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