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琅琊学者”考核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23-10-11浏览次数:11


校人函〔202353



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滁州学院委员会滁州学院关于印发“琅琊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党字〔2022〕7号)、《滁州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度“琅琊学者”选聘工作的通知》(校政〔2022〕25号)精神,现就2023年度“琅琊学者”年度履职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2年聘任的“琅琊学者”A类、“琅琊学者”B类、“琅琊青年学者”A类、“琅琊青年学者”B类人员。

二、考核内容

按照“琅琊学者”与学校签订的岗位聘任协议,由所在学院负责组织对“琅琊学者”进行年度履职考核。重点考核“琅琊学者”岗位聘任协议中的聘期目标任务及协议附表中的任务完成情况、师德师风表现等。

三、考核组织

1.“琅琊学者”填写《“琅琊学者”年度考核表》。

2.召开院学术委员会会议,听取“琅琊学者”述职、审议“琅琊学者”《考核表》及支撑材料。对照校党字〔2022〕7号文件精神和聘任协议,经充分讨论、评议后,就“琅琊学者”履职情况等形成写实性报告、提出考核结果建议。

3.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结果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在本院公示不少于三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学校研究。

四、有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做好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接收和审核材料,确保所有材料真实、准确。要制定考核工作方案,规范开展考核工作,保证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本次考核中,同一成果只可用于一位“琅琊学者”的业绩评定。如提交的论文、人才项目或科研项目被撤销、撤项等,该业绩成果不能用于“琅琊学者”考核。

3.“琅琊学者”目标任务内的业绩成果,不再重复享受学校的教学科研等奖励。

五、材料报送

1.学院“琅琊学者”年度考核工作报告1份(主要包括“琅琊学者”的履职成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建议等),须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琅琊学者”年度考核表》每人1份,需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考核表需要的相关支撑材料等由学院留存。

请各学院于20231020日前,将学院考核工作报告盖章扫描件、考核表盖章PDF版(每个人统一命名学院+名字+“琅琊学者”类别)等电子材料统一发至邮箱:2351053236@qq.com同时将学院考核工作报告和考核表(每人)纸质材料各1份提交至人事处408室。

联系人:王老师/彭老师 联系电话:0550-35180553510868

特此通知


附件:“琅琊学者”年度考核表.docx

人事处

20231011


终审人:孔令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