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职工2018年教育培训计划总结和2019年教育培训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8-12-14浏览次数:1031


校人函〔201878

  

关于做好教职工2018年教育培训计划总结和

2019年教育培训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博士化工程”和“双百、双证、青蓝”等计划,根据我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和教职工教育培训有关政策,现就做好2018年教育培训工作总结和2019年教育培训计划编制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年教育培训工作总结

为科学合理编制2019年教育培训计划,请各学院对照《滁州学院关于下达2018年教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校政人〔201810号),认真梳理2018年各项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做好工作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及计划未落实的原因,提出下一年度完善计划编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学校机关管理部门和教辅、后勤单位的职工培训情况,由校人事处统筹。

二、2019年教育培训计划编制

1.编制原则

贯彻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要求,以“突出内涵发展、推进质量提升”为主题,坚持“分期分批、重点培养、学以致用、确保实效”总体原则,加大对中青年教师选拔培养力度,优先支持2020年申报硕士点学科和近三年新建专业中青年教师培养,进一步优化应用型专业教师队伍的能力结构。

2.培训形式

列入学校年度教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的主要形式有:攻读博士研究生(含协议培养非定向);国内访问学者;短期业务培训;单科进修;挂职锻炼;取得职业资格以及国(境)外交流培训(含访学研修、短期课程培训)等。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根据师资队伍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充分调研、梳理现有教师培训需求,合理安排教师参与各类教育培训,促进教师转型与提升。要认真研究计划的合理性与可行性,保障计划的实施进度与效果。

2.各学院编制下一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时,要以不影响整体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秩序为前提,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专业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综合表现好的中青年业务骨干参加教育培训。原则上,同一年度同种形式的培训每人仅为一次,全脱产选派培训一年以上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教师总数的20%

3.各学院要严把教师读博申请审核关,按照校政人〔201536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有序选派。申请人一般应在我校连续工作满两年,且承诺考取后与学校签订培养协议(考取非定向博士须提供校内担保人和诚信保证金),纳入学校培养计划范围,否则不予办理调档、政审等相关手续。

4.各学院要继续重视教师实践应用能力培训,进一步推进教师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为教师参加社会实践创造条件。2019年,各学院选派教师挂职锻炼计划仍按10-20%编制,列入计划的教师原则上应纳入教师社会实践基地挂职锻炼;新进教师三年内至少参加半年以上社会实践锻炼。

5.各学院要继续推进“双证计划”的落实工作,认真遴选与本学科、专业结合度较高的国家职业资格,优先支持教师取得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证书,提高应用型专业教师“双证”比例。

6.有关报送材料要求。单位书面报告(含2018年度总结和2019年度计划情况)、年度落实表、计划表和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23)。

请各单位根据学校教职工教育培训相关政策和以上通知,抓紧开展2018年教育培训计划总结和2019年计划的调研编制工作,并于201917日前将相关材料(含电子版)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特此通知


附件:相关表格.zip

      人事处

                                       20181214


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