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滁州学院2018年新教师参加岗前培训结业考试的通知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18-11-08浏览次数:785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安培〔201814号),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我校就今年岗前培训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1、考试时间定于20181117日、18日举行,1117日上午900—1100考《高等教育学》(闭卷),下午200—400考《高等教育心理学》(闭卷);1118日上午800-1000考《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闭卷),1020-1220考《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开卷)。

2、为强化管理,今年考试地点集中在合肥、芜湖、蚌埠三地。滁州市高校考点在蚌埠市安徽财经大学西校区(地址:蚌埠市宏业路255号),考场设在西校区思源楼。

3、报名参加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的学员,无需参加本次考试,该项目学员培训合格后将获得全国统一颁发的证书,同时取得160继续教育学时。

二、准考证领取

滁州学院参加考试的教师于119日前自行到会峰校区行政楼人事408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同时须签署《诚信承诺书》(人事处留存)。

三、考风考纪要求

本次考试实行教考分离,重在检验和培养教师利用高教规律分析、解决问题的职业能力。请各位新教师严格遵守《安徽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考场规则》(见附件),按照《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和教材认真准备考试,为人师表、率先垂范,不胡乱猜题、不听信传言,考试不夹带、不作弊。进入考场前,携带的所有非考试必需物品,如包、手机、复习资料等统一交由监考人员保管,凡考试期间发现夹带、携带手机及电子工具进入考场等行为,一经发现,视同作弊,上报教育厅予以通报。

四、注意事项

参加岗前培训结业考试的教师要时刻注意,务必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特别是交通、住宿、就餐等各环节,要时刻防范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同时要保管好个人财产,注意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准考证及考试开卷科目(《高等教育法规概论》)书籍。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考场规则.doc






滁州学院人事处

2018118



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