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25-02-19浏览次数:352


各二级学院:

根据《滁州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办法(试行)》(校政人〔20203号)(下称《办法》)考核管理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首聘期中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本次考核范围为2020年度公开招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二、考核内容

根据《办法》中“考核工作在首次服务期内分第五年(期中)、第八年(期满)两次进行,由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技处及所在单位等共同组织实施,对照首聘期内约定的目标任务,重点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相应待遇”规定为基本依据,结合聘用合同,全面考核人才入职以来以来的工作表现。

三、工作程序

(一)总结申报。参加首聘期中期考核人员填报《滁州学院2020年引进博士中期考核表》,总结工作以来情况,并提供相关业绩材料。

(二)组织考核。本次考核工作由人事处统筹,各二级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各学院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听取考核对象的述职、审核相关材料,经评议表决后提出首聘期中期考核初步结论并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考核结论包括合格(目标任务完成60%以上)、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

(三)材料报送。各二级学院将下列材料于33日前统一报送至人事处人才科(所有纸质材料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penryn@chzu.edu.cn)。

1.考核工作报告(以学院为单位,书记、院长均须签字);

2.考核公示结果(含公示材料、公示期间收到的问题及核查结果等);

3.学院《引进博士首聘期(中期)考核汇总表》;

4.个人《滁州学院2020年引进博士中期考核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审核材料,严格按照《办法》精神开展评议、考核。

(二)认真实施。各学院要加强对参加考核人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师德师风等的把关,严把档次评定、公示监督等关键环节,确保结果客观公正。

(三)注重激励。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和激励功能,最大限度地调动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赋能学校高质量发展。


附件1:滁州学院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中期考核汇总表.xlsx

附件2:滁州学院2020年引进博士中期考核表.doc

附件3:滁州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办法(试行)(校政人〔2020〕3号).doc


人事处

2025219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孔令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