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研申报职能部门内设科级机构的通知
校人函〔2023〕11号
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省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大会精神,根据《滁州学院处级机构设置及中层领导人员岗位职数方案的通知》(校党字〔2022〕66号)文件精神,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拟对我校职能部门内设机构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因需设置,提高效能。内设机构要有明确的工作职能和合理的职责分工,坚持效能优先,相同或相近的职责由一个机构承担或合署办公。
2、控制总量,适当调整。结合部门职能履行需要和内设机构现状,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适当优化调整。各部门内设机构一般应少于或不多于现有设置数。
3、优化结构,提升水平。聚焦学校改革发展需要,推进管理重心下移,着眼运转协调、管理规范,进一步优化结构、理顺关系,提升管理服务等治理水平。
二、申报程序
1、各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对本部门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明确目标、细化职责、厘清任务,广泛调研、认真论证,科学合理提出内设机构设置建议;
2、各部门内设机构调整建议须经本部门集体研究,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提交人事处;
3、人事处汇总各二级单位内设机构调整方案,经充分征求意见和论证后报学校研究。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在全面盘点部门工作职责和调研相关高校做法的基础上,结合职能变更情况、原有内设机构及岗位设置和学校未来发展需要,提出相关申报调整建议。
2、填写部门《内设机构调研表》《内设机构调整申报表》见附件,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3月9日前交行政楼408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102127297@qq.com。
联系人:邹晓娟 贾玉叶
电 话:3518055
人事处
终审人:孔令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