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文章作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6-04-29浏览次数:712

 

各院(部):

省教育厅经过广泛调研、专家论证等环节,在前期讨论稿的基础上,制订了《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征求意见稿)》,现发给你们。

请各院(部)召开教职工讨论会,广泛征求意见,本着对广大教师负责的态度,将征集的意见认真梳理、归纳,提出具体、明确且具有可操作性的修改意见,并阐明修改的理由。修改意见(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于5月5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

特此通知

 

附件:修改意见的通知(本科学校).pdf

 

 

 人事处    

2016429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