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10-10-10浏览次数:862
各教职工:
我校工作人员2009年度考核工作已结束,根据皖政〔2007〕8号文,经省人社厅审批,凡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人员从2010年1月1日起正常晋升一级薪级工资。本次正常晋升薪级工资的人员范围为:截止2009年12月31日,除2009年新进人员以外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编外人事代理人员比照在编人员执行)。新的工资标准从2010年10月1日起纳入工资表按月发放,同时将2010年1月1日至9月30日共9个月的增资额一并补齐。财务处将于10月10日后将新工资及增资额一并打入工资存折。请各位教职工于10月10日以后持工资存折到银行打印、校对。
特此通知
人事处 财务处
2010年9月29日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