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院本部合同制人员聘期考核的通知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07-11-14浏览次数:265

院本部有关单位:

    根据院人[2006]02号、22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072008年度院本部有关单位合同制人员的聘期考核及续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20069月起聘在院本部各有关单位的合同制人员,按协议20079月已满聘期的,暂顺延续聘至200712月底。

二、考核内容:主要是合同制人员在聘期间的思想品德、服务态度、工作表现、业务技能等,重点考核工作表现。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要求,自行拟定本部门合同制人员聘期考核办法及量化测评指标,对聘用人员在聘期内工作表现作出综合评价并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等考核等次,其中评定优秀等次的不超过本单位合同制在聘人员的15%

三、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聘用人员根据自己的岗位内容和职责,对自己本年度的工作进行公开总结,并填写《滁州学院合同制人员聘期考核表》,以下简称《聘期考核表》;

2、评议等次:各用人单位应成立合同制人员选聘及考核小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部门选聘合同制人员基本条件及聘期考核办法,聘期考核主要采取平时考勤与定期考核、领导评价与服务对象测评相结合等方式,公正评定考核等次;

3、考核结果使用:对2007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人员,如本人和所在单位认可,在有用人计划的前提下,学院将优先考虑续聘;对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下一聘期(2008年度)将不再聘用。

请各有关用人单位负责人认真对待,20071130日前组织完成本部门合同制人员聘期考核有关事宜,124日前将在聘人员《聘期考核表》及下一年度拟聘人选建议送人事处。未尽事宜可咨询人事处。

    特此通知

附:《滁州学院合同制聘用人员聘期考核表.doc

人事处

20071110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