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外读博人员脱产期满返校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19-06-25浏览次数:1727


校人函〔201934

关于在外读博人员脱产期满返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我校“博士化工程”等教师进修培训有关政策规定和双方读博协议约定,现就在外脱产期满的读博人员返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满返校人员

2016年及以前,学校同意选派的在职或协议读博人员。

二、返校报到要求

即日起至201975日前,脱产期满的读博人员向所在二级学院报到、返校,已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同时到人事处报到。

三、报到所需材料

1.返校报告单(由所在二级单位签章);

2.博士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如个别教师因特殊情况需延迟报到(毕业),须提出延迟报到(毕业)申请并经所在学院同意后,报送人事处;

3.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有关要求

1.各二级单位要引导脱产期满的读博人员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协议约定,自觉履行承诺,按期返校工作。对少数超期不归、不能守信践诺的人员,学校将按照协议的有关违约条款,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各读博人员的协议担保人应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主动积极联系、了解被担保人具体情况,督促其遵守契约精神,诚信履约,返校报到。如有不愿返校或需要延期的情况,及时与二级学院和人事处联系、沟通。

3.各二级学院要加强日常教育与联系,与读博人员、担保人等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做好期满返校人员的报到、工作安排等事宜,积极做好读博人员有关问题的协调处理等工作。

请相关学院于75日前,将本单位2019年度在外读博人员返校情况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9625


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