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师资科发布时间:2019-01-28浏览次数:1007

校政人〔20195

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920号)和《2019年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申报指南》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申报推荐2019年人才培育项目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和限额

2019年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分三类,项目名称和我校推荐限额分别是:

1.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推荐限额3项;

2.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推荐限额7项;

3.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推荐限额8项。

二、申报条件

(一)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

1.申请人应是高校校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专业带头人;

2.近5年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学术发展等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

3.主持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需进一步开展延伸研究,且研究目标明确、研究路线清晰,预期取得创新性成果。同时,在下列情形中有12项需要资助:

1)承办或参加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学术交流与教研、教改活动;

2)出版学术专著、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或主编高职高专特色教材;

3)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技术成果推广,预期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以及开展专利申请等。

4.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411日以后出生)。

(二)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

1.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已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2.具有硕士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5年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或具有博士学位和3年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

3.近3年在教学改革、科研教研以及学术发展等方面取得良好成绩。

4.研修计划具有拟开展的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作为依托,且拟开展的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符合高校重点学科建设、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的需求或是高教改革与发展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的深入和系统性研究,通过研修预期取得创新性成果。

5.赴国外研修需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所赴国家语言)沟通能力(具备英语四级相当水平)。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11日以后出生)

(三)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1.热爱祖国,治学严谨,遵守学术规范,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具有在高校教学和科研工作5年以上经历;具备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士以上学位;

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近5年在教学改革、科研教研、学术发展等方面取得良好成绩;

4.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产学研结合以及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应用研究方面拟开展创新性研究,且研究目标明确、研究路线清晰,预期取得创新性成果。同时,在下列情形中有12项需要资助:

1)承办或参加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学术交流与教研、教改活动;

2)出版学术专著、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或主编特色教材;

3)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技术成果推广,预期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以及开展专利申请等。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11日以后出生)

以上项目,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已经获得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同类项目。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与时间

1.材料要求:申报人认真填写项目申请表和汇总表,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见附件8)。汇总表、申请表和附件材料各提交1份纸质版,同时上报电子版(将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合成WORD文档和PDF文档各1份,申请表单独1份,均按“学院名+姓名+申报项目”的格式命名)。

2.报送时间:请各二级学院于223日前,将经本单位学术委员会评议推荐的申报人材料集中报人事处师资科。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按照省厅有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院学术委员会对本单位申报2019年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进行评议、推荐。要坚持学科建设导向和“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把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遴选与学科专业建设、人才梯队建设结合起来,围绕硕士点申报学科、重点学科(专业)、优势学科(专业),培养和积聚优秀人才,促进学校特色化、高水平发展。

2.各申报人要按照要求填写项目申请表,准备相应附件材料,积极参与申报。其中,申报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研修项目,原则上须为一年及以上全脱产研修,重点从首批硕士点建设学科中遴选(每个学科至少申报一个国外访学研修项目);申报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须填报“开展创新性研究项目”有关内容,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32019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资助额度参照省厅有关规定执行。经学校评审、省厅审批立项的项目,将列入我校2019年度师资培训专项经费予以资助。

请各二级学院及时将省厅文件精神和本通知传达到本单位教师,按照要求和时间节点做好组织申报工作。本通知有关表格请从安徽教育人事网或校人事处网站下载。申报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9〕20号).zip

  

滁州学院

2019128

  

  

  

滁州学院办公室

2019128日印发

  

  


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