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滁州市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日常考核的通知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17-08-28浏览次数:1212

滁州学院、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7124)、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2017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安培〔20177)及滁州学院培训点关于岗前培训相关要求等文件精神,现将日常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1、科学、规范。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依据科学的评价标准(见附件1),履行规范的评定流程。

2、 公平、公正。各高校2017年参培教师平等参与考核,依据统一的考核内容和方法、考核标准,提交作业接受各校专家小组评阅。

3、严格、有序。各校参培教师按照滁州学院岗前培训相关通知要求,独立、自主完成培训课程和作业,如发现弄虚作假、抄袭他人成果者一律视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全省统考。

二、考核对象

2017年滁州学院、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所有参加岗前培训教师,以及各单位上报同意参培的非教学系列人员。

三、考核内容及方式

(一)考核内容

1、听课出勤考核:参培教师应按培训计划参加课堂教学及讲座,按时上课、下课,不无故迟到、早退和旷课,出勤率根据《岗前培训签到表》得出。

2、课程作业考核:参培教师须提交5项作业,具体为:课程实施大纲1份,授课教案1份,教学PPT 1个,有试讲专家、组长签名和试讲评价及成绩的试讲评价表1(模板见附件2),教研或科研申报书1份,其中教学PPT提交电子版,其它作业均提交纸质版,作业内容应保证系统性、完整性,且与所承担课程或所学专业、研究方向相关。

(二)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由滁州市各高校自行组织,各校须成立两个考核组,分别为成绩考核专家组和试讲考核专家组。成绩考核专家组对参培教师提交的各项作业进行审核和考评,岗前培训作业专家评分表由各校人事处统一提供给专家组,评分结束后统一收回(作业专家评分表见附件3)。试讲考核专家组须设立考核小组组长,考核组专家不少于5人,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和滁州城市职业学院请于201795日之前将两个考核专家组名单提供给滁州学院培训点人事处。

滁州学院2017年参培教师试讲考核(分组情况见附件4)由各学院自行成立试讲考核组,设立考核小组组长,考核组专家不少于5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超过考核组人数一半以上,各学院于201795日之前提交试讲考核组人员名单给人事处。

四、考核材料报送

考核结束后,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和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将所有参培教师各项作业、专家评分表复印件(一份加盖学校公章)及岗前培训作业成绩汇总表(模板见附件5,一式两份加盖学校公章)2017915日之前统一交由滁州学院培训点人事处复查、汇总及上报。滁州学院参培教师作业于2017915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由各学院岗前培训班联系人负责提交到滁州学院人事处。

每位参培新教师提供的“51”作业须由滁州学院分类立卷建档备查,其中试讲考核形成的原材料由各校自行存档。日常考核成绩将统一由滁州学院人事处汇总后,上报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附件:1.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平时考核指标一览表.docx

      2.安徽省高等学校新教师岗前培训试讲评价表-2017.doc

3.2017年滁州市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作业专家评分表.xls

4.2017年滁州学院新进教师试讲考核名单.xlsx

5.2017年滁州市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作业成绩汇总表.xls




滁州学院人事处

2017828



终审人:renshichu